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

《被风带走的》

门一推开,迎来的,是一阵阵的咖啡香味。那是多么熟悉的味道。

我找个位子坐下,习惯地向周围看… … 才发现,怎么还是这个样啊?这家店也真是的,五年了,都整整五年了,总该换换桌子排位什么才对。
打开餐单,其实也没有专心在看,马上出口的是:“摩卡 和 黑巧克力,谢谢。”

这时,侍应生却说:“一个人,喝两杯吗?”

呵,习惯了。“不,一杯 摩卡 就好。谢谢。”

这是我第224次光顾这家咖啡店。还记得,是你先发现这里。本来是准备要去拿车,拐了个弯,没走几步,脚步就停下来了。倒是我,没有发现那不起眼的地方,继续往前走。我还曾经嫌弃说,这是什么样的咖啡店啊,一点特色也没有,更不用说感觉啊,就是两个字,没品!可是没用,你根本就没有在听,只见你一脚踏进了咖啡店。那是,第一次光顾。第一次光顾,就是一杯 摩卡 和 黑巧克力。

我喜欢咖啡,是因为它总有一种无法抵挡的魅力。我曾经听过有人是这么形容的:各种各类的咖啡,可以带给人们不同的感觉,不同的情绪。从高中开始,咖啡渐渐地走进了我的生活… … 或许应该说,我渐渐地走进了咖啡的世界。我喜欢和朋友聊起咖啡的感觉,可惜啊,知音难求。偏偏是你,明明就和《等一人咖啡》里的老板娘一样,喝不了咖啡,却可以为了一杯咖啡,和我谈个通宵。

还有,你记得我们在咖啡店冷战的那一次吗?你说我没有花时间陪你,只是顾着应酬所谓称兄道弟的好朋友。那一晚,我们谁都没有说话。一杯 摩卡 和 黑巧克力,就这样在店里待了三个小时。那一天店里的空调特别的冷,桌上的摩卡已经冷却,杯子里除了苦涩,还是苦涩。

有一天你告诉我说,国外的一间著名大学录取了你。你可能没有发觉,当时的你是多么的兴奋,笑得久久都合不上嘴巴。看你如愿以偿,如果我当面阻止你,应该很没品吧。结果,我还是静静地一边把面前的摩卡喝完,一边听你在叙述自己的兴奋。过后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,入学证和护照的事都让你忙不过来,我明白。离别前一晚,幸好还来得及喝一杯摩卡和黑巧克力。我记得,当晚你的最后一句话是:等我回来。

“我等你。” 我毫不犹豫。

之后,你都不回来了。他们说,飞机坠毁,所有乘客和机组人员都罹难。

五年了,都整整五年了。轰动一时的新闻,如今媒体已经淡忘,大家的日子还是照样的过。有什么关系,重点是我没把你忘记。

对了,忘了告诉你,那个不愿意装修咖啡店的老板,是我。只为,兑现一个“我等你”的承诺。等一个,被风带走的女孩。


侍应生轻轻地把杯放下,说:“老板,你的摩卡。

又在想她了?”

2015年8月4日星期二

2014年9月16日的文字:

看一看日历,再看一看手表上的日期,没有看错!我在大学竟然混了第二个星期。很好奇,甚至期待接下来的180个星期会怎样过。打从收到入取信后我都是这样期待到现在的,可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要期待些什么。

先说说的我第一个星期吧。要出发来到这个新地方前,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的,拼命地和朋友、死党、坑爹的兄弟聚一聚,明明就是去读书,一个两个搞到很像要移民一样。不过还好,那几天我都算很忙,证明朋友还不少,好事好事!

大学给我的第一印象:“大”学。我不知道其他的新人有没有这样的感觉,不过小弟我的大学就是处处可见建筑物,像个迷你大城市。车子从大门驶进,沿过大草场,经过一个又一个那时还搞不懂是什么的建筑物,来到一个后来才知道属于大学象征式的Round-About,再看到很像宿舍的建筑物,终于来到了泊车的地方。中午十二点有出。

有人群就代表你几乎走对地方了。推开大门,一个个穿上黑色外套的黑社会,呃,我是指学哥学姐,向我招手,仿佛就像:来啦,你来你的下半生就葬在这里了。了解自己的宿舍位置后(远到不得了,大学竟然还有人行天桥可以过。)就扛着行李前往我的“葬身地”。推开房门,够力,第一次住宿舍就给了这间房。花了还蛮久的时间,终于把房间清理干净,最后的工作就是目送家人回老家了。我好像都没有提到家人是陪我来的,其实在这一路上,呃,我指的是近20年的时光,他们都是陪着我走过的。所以以上当我指“我”的时候,我是在指“我们”。噢,差点就忘记了形容那分手的情节。我和老爸终于有了一次阔别已久的拥抱;老媽她经典惯例的眼泪还是流了出来。我只能够安慰:没有事的啦!


回到房间,心想,这室友还不来是想怎样,难不成要我一个人霸它两个床。不急不急,先安顿自己的日用品,慢慢等候那迟来的室友。我很老实地说,在我脑海里,已经为他设定了形象:黑皮肤、身子矮、身材大、没有脑的乌龟王八。人家说,把期望拉低,失望也不会这么低。结果我就把它拉到最低,反正又不用钱。

幸好现在坐在我对面,玩着电脑的室友和我想像中差一大块。我是安心了很多。启航,柔佛哥打丁谊人,翻译和理解系第一年生。接下来三年半,我起床看到他、早餐看到他、上课看到他、午餐看到他、Tutorial看到他、晚餐看到他、活动看到他、宵夜看到他、睡觉也看到他。老兄你小心有天我会把你给宰了来吃!

过后要讲讲我的第一个星期,我竟然还没进主题。第一个星期是“地狱”,特别是最后的三天两夜。一开始,有一大堆的讲座,每个不同的书舍都要练Cheers,然后在讲座会开始前大展雄威。有人摇锁匙、有人扮合唱团、有人乱喊一通、有人踩地板、有人从手到脚不停在使动作、有人使了动作都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。结果就是新人们要在凌晨两点睡,早上六点半起身。(在这里要感谢学哥学姐们,你试想想他们又几点才能睡,几点就要起床)

我大部分早上的时间都在大礼堂里度过,和其余的三千九百多人一起度过。你会看到各式各样的人,齐聚一堂。有些人一到礼堂就闭目养神,他应该是要节省时间。有些人就全神贯注在听主讲人在讲什么,就连一句废话也不愿意错过。有些人就怎样都要举手发问,在别人眼中他只是在浪费我们回宿舍休息的时间。有些人,就好比如我,不睡觉,不听讲,不举手,经典“被无视的人”。

我还是说说第三天的迎新会吧。这算是一个比较正式的欢迎会吧。当天如果你在礼堂里,你几乎可以看到白色海浪布满整个场地,早上八点半就在等着嘉宾进场。在一个又一个的讲座,一个又一个的掌声,终于来到宣誓仪式。之前早已选出的八位代表,走向麦克风前,大声宣读誓言。人生就是这样,就几句宣言,你的三年半就这样被绑在这里了。 不过我相信很多年以后当我回望今天,我会为自己感到自豪的。我都是这么认为的。

我的前四天都是这样度过的:起床,走路,搭巴士,听讲座,听讲座,听讲座,做巴士,走路,集合,学Cheers,睡觉,起床。。。

没有人告诉我,过后的两天是更吓死人的。这里的大学有为大一的新生准备一项三天两夜的迎新营,我个人觉得那应该叫“把宿舍当天堂营”。我不是没有去过营地,只是没有去过一个挑战性这么高的,之前的童军营我都发觉自己太幸福了。呵呵,我没有开玩笑,不过为了明年大一的学生,我还是收检一点,没有惊喜的人生是很惨的,你们就好好期待吧。

这“把宿舍当天堂营”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一定是那一连串的地狱式活动。为了保留惊喜,我决定用以下几句概括:

1.半夜两点钟走进森林,淋着雨走出来。
2.槟城吊桥变成了两条绳子,掉下去就当冲个凉吧。
3.泥土沾在全身上下,连教练都说,我还可以把泥涂在你身上其他部分吗。
4.经过马来女同胞的身边,惊觉她们臭得不得了,真的不要冲凉吗。

三天两夜回来,你如果问我学到了什么,我只会说:宿舍是天堂。

我第一次可以在宿舍睡到早上八点,是我上第一堂课的那天,因为我早上十点才有课。我还是很早就到了课室,我还是喜欢把它叫课室,因为我不知道Bilik Tutorial 要怎么翻译。那一次,也是我第一次惊觉,即使来到大学,课程还是以国语-马来语进行。我只是认为,身为一个全能的大学生,国际语言不是比自己国家语言来得重要吗?我想关于这个,我还是需要一些时间来适应。

上大学和上中学都是一样得,你会看到五花八门的学生,高的,矮的,瘦的,肥的,丑的,美的,样样都有,和杂货店没什么两样。我过后又认识了另一位华裔的同班同学,是非常后悔认识了他的那种。我的人生就是这样,一定会在每个阶段都认识一个,很欣赏音乐,很会疯,讲话和我一样没脑的朋友。这个是我的宿命,我也没有想过要改。所以如果你也是这样的人,不妨来和我交个朋友,我会很乐意的,越没脑越好。

我再重新介绍一次,我上的课程,是翻译与理解,为期三年半。大多数的人,根据非官方统计(我自己统计),99%听了我这么说都会问:翻译?什么语言?我还真是寻找了两个星期,终于得到了可以回复这99%人的答案:翻译和理解,学习的没有分什么语言,因为我们学的翻译技巧,不容易,是真的。学会了以后什么语言的翻译都不成问题,前提是你要懂对方在说什么屁话。

一连四天走上又走下,和陌生到不能再陌生的朋友握手,上了巴士再下巴士,路走了一遍又再走,我想,这就是大学生活吧。离乡背井的感觉,没有太大的感伤,不过如果你没有经历过,我敢说你不了解我当时的感受。说到离乡,我还是第一次和一班朋友度过了没有家人的中秋节。那一天月亮真的很漂亮,几位女同学在赏月的时候,不知怎么的,我从她们的脸中看到淡淡忧伤,可能是我自心里的感觉倒映在她们脸上了。我赶忙叫她们别看,继续吃她们的月饼。我想,当时没有人懂,我才是那个想家的人。不过我还是很感谢这个中秋节。我竟然领着整十个人,一起玩“杀手”,一起跳“Love Grows Under The Wild Oak Tree”,就在月光之下。我很肯定,那晚,在吹熄最后一根蜡烛的时候,我是开心死了。希望他们也是这样想的。

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两天,我是陪着家人一起过的。是的,他们又再一次翻山越水来到这里。虽然每次来这里的行程都是老样子,不过既然他们老人家喜欢的话,做儿子的又怎么忍心拒绝。我就这样老大式走出大学大门,两天后又老大式地走进大门。此行绝不简单,因为我梦寐已久的手提电脑终于到手了。就因为这,我才决定把这篇你在看着的故事讲完。所以在这里你们一定要感谢他们两老,不然你你后可能没故事看了。

除了他们之外,我还要感谢张杰。对,就是“我是歌手”里的张杰。我是一边听着他的“我是歌手-第二季-张杰演唱串烧”,一边把这个故事讲完。59分钟的歌一播完,我的故事就刚好说完了。

这个故事,送给那些和我一样,第一次离乡的同学;送给那些已经决定好,要在这个地方玩个痛快的朋友;再送给我那些喜欢音乐,很会疯,讲话没脑的朋友;送给你们每一位。

我指的故事,是这两个星期的故事罢了... … 


Never the end.

2015年7月3日星期五

你愿意看,我就愿意写。

你想想,2013年到今天这一秒,你自己改变了多少。我觉得这个部落格不是在写“心情”,而是在写“成长”,一字一键地写“成长”。区区3年多,改变很多,不变的也很多。

其一就是念旧。你看到这一帖就足以证明我的痴情... ... 不是,念旧。那天和小学同学聚会,他突然讲到:我发现,华语很好的人,都很念旧。我自认华语没有很好,可是念旧曾几何时成为我的习惯。

离第一帖之前,其实应该还有分享一些属于自己的纪念品的。后来删掉了,你看,我就是念旧。

如果要我从2013年的故事写到今天,你敢等我也不敢写。想分享的事很多,那份热情和冲劲就很少。很想怪罪于时间,可是某某人不就曾经说过,时间像乳沟,挤挤就会有。

好,2015的下半年,就给自己定下这么一个小目标 -写小故事。没有文字局限,没有格式。

你愿意看,我就愿意写。没人看的话?我爽,你怎样!

-9:08pm-
最后一次开店,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... ...  -。-|||

幸好药房没被封铺...
好,这次总算下定决心,要做些什么东东。

打铁趁热, 就从今晚开始!!! ^.^